以租代购二手车
更新时间:2015-09-17 20:51:50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4年10月份在佛山市一家二手车行,用以租代购的形式购买了一辆二手丰田锐志车,2015年6月本人把车抵押给此车行贷款了三万八千元,签订了抵押合同,每月15号为车辆交租(五千多元)时间,7月15日未按时交租,7月23号ATM机交款2000元,7月25日交款4000元,7月25日至7月31日期间去过车行两次想赎车,无人帮我办理,期间打过几次电话给车行经理,最后一次对方称已把我的车卖掉了,说就算还款也不能拿车,对方没有通知我办理任何中止合同的手续,就私自卖车,8月份至9月6日期间多次去车行交涉,对方不予办理,并且已经私自把车险退掉了,要赎车除了要交7,8份的利息和违约金外,还要我再重新买保险,对方当天让我先回去,第二天给电话再协商,结果一直无人联系我,之后又去过车行两次,都没有给我个答复。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侵犯了我消费者权益,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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