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东扣押租房押金是否合理的咨询
更新时间:2015-09-18 16:18:53
问题描述:
我于2014年8月底租住XX花园住房一套,合同期为3年,月房租4350元。向房东缴纳押金8700元,每次交纳4个月房租,从未拖欠。2015年2月,我向房东提出由于已购买新房,提出希望8月份提前中止合同。为方便下次出租,不给其带来闲置损失,双方于6月底当面协商,房东开始对外发布出租信息,我主动配合中介看房,8月底交房。8月初,在陆续接待十几人次无果后,房东主动打电话给我,说中介反应有人居住显得不整洁,希望我能够提前搬家,还承诺可以给予我们一定补偿。8月10日我们搬完所有东西,8月16日将钥匙交给房东并写清水电煤度数等。据悉该房已租给新房客并于8月底入住。但房东至今未退还押金,借口未注满三年属于我单方违约要求扣除押金,至今协商无果。请问该情况是否属于违约呢?是否可以提起诉讼?费用大概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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