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九八六年进厂工作的,到二零零九年公司才给交养老保险,其间有过一次另时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留下合同文
更新时间:2015-09-16 07:51:45
问题描述:
我是一九八六年进厂工作的,到二零零九年公司才给交养老保险,其间有过一次另时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留下合同文本,现在唯一的证据只有独身子女证,不知算不算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现在我已经到了女工年满五十的法定退休年龄,我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一要求用工单位补交所欠养老保险的九年差额,二是一次性补偿劳动费用。三是合法给我提供办理退休所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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