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不是公司单方变更合同,能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足额发放工资吗?
更新时间:2015-11-03 14:42:56
问题描述:
周某在某公司工作己有六年多,公司一直末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直到今年5月才与其签订了无固定日期的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月工资为6000元,按月足额发放,除此之外在劳动报酬方面没有其它约定和说明。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时间为标准工时制,每天工作8小时,毎周工作5天。现公司以不安排周某加班为由,每月从6000元工资中扣除1500元,说是加班餐补,合同中并未注明6000元工资中包含有什么1500元的餐补。另这么多年从未给过工资条,直到这次才要了今年1至8月的工资条,工资条上有1500元餐补这一项。这种情况是不是公司单方变更合同,能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足额发放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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