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上约定最迟120天内过户,不承担违约责任,首付款在公
更新时间:2015-09-15 21:03:11
问题描述:
买卖合同上约定最迟120天内过户,不承担违约责任,首付款在公积金初审当天支付。后来我与前夫办理了离婚析产手续,历时一个半月(但是在合同期限内可以办理完过户手续),期间我得知卖家已经定了通州房屋并答应在8月15日支付他的首付款,我出于友情帮助,同意在8月15日前借与他们55万。后来考虑到尚未购房资格审核,风险巨大,我于8月4日提出不愿借款。
此后卖家多次无理取闹,说我违约,态度恶劣。目前,我已办好资格审核,并要求中介办理网签,卖家提出要先协商细节再网签,并要求我一个人去通州协商。我提出去中介公司协商,他们不同意,同时不配合网签,并声称我不协商就是拖时间。
目前尚在合同期内,我打算起诉合同继续履行,胜诉机会有多大?律师费用大约多少?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后,由于我想办理公积金贷款,后续如果卖家不配合办理手续怎么办?另外,如果全款可否直接过户?过户时我要不要交20%的个税?(此房是非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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