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1994年经人介绍结婚,当时不够结婚年龄,结婚证是男方父母托人办的,由于婚前缺乏了解,
更新时间:2015-09-15 16:24:5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1994年经人介绍结婚,当时不够结婚年龄,结婚证是男方父母托人办的,由于婚前缺乏了解,男方有轻微精神病!婚后一直未建立起感情,婚姻生活十分痛苦,从2009年分居至今。我现在要求离婚时,才发现结婚证上没有我的身份证号码,男方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也不一样,到民政局档案库也查不到,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我现在很为难,请问我这样的婚姻有效吗?还需要办离婚吗,如果不办离婚,以后再结婚算重婚吗?请求律师帮帮我,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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