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要求企业与我们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吗?
更新时间:2015-09-13 12:57:55
问题描述:
我是2000年被一家国企招聘到该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到该公司报到时通知我,要我和他们委托的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同意就不能上班,被逼无奈,只能听从安排和那家我根本就没见过面的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到现在,我已经在这家国企工作了五年多了,同在一个部门,他们正式员工待遇比我要高好几倍。现在这家国企要撤销,原正式员工可安置在他们公司其他的关联企业当中继续工作且待遇不变,而对我们这样已经在这工作多年的劳务派遣员工就是直接辞退,向我这样的劳务派遣员工大概有40多人,我们联名要求和其正式员工同等对待,同样要求被安置到其他相关单位中,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样的所求合理吗?毕竟当初是这家国企直接招聘的我们呀,我们还能有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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