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能有选着医院的权力吗?
更新时间:2015-09-10 11:06:20
问题描述:
我在浦江工地上受伤了,老板把我带去一个医院,当时透片医生说的没得问题,两天过后,我儿子来看我,觉得不对劲,又带我去打CT,结果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我儿子马上带我去成都武警消防总医院,医生看了片子说的,必须得手术,一旦处理不好,后果很严重,我给工地上打电话,工地上却说,在浦江出的事,叫我回浦江去医,我想请问哈,我有没有权利选着更好的医院,能不能在成都治疗,请懂这方面的律师帮个忙,帮我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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