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需要咨询。我和我丈夫在2001年结婚,我和丈夫,老公公都是一个单位的,国营企
更新时间:2015-09-15 10:31:09
问题描述:
我有个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需要咨询。我和我丈夫在2001年结婚,我和丈夫,老公公都是一个单位的,国营企业。1999年他父亲去世,去世第二天后,她母亲因儿子要结婚无房,还有就是老公公原来是处长级,在世没有享受到应有的面积,需要补差面积,这两个理由跟单位争取,结果分给他一套单室套40平米,用了大概5万多买下来,当时单位问了,写老公公名字,还是写儿子名字,如果写儿子名字需要多交9000元,她母亲没多想,就写了老公公的名字。就这样,我们在这个房子里结婚了。后来,单位职工无房,或者有房面积不达70平方的,可登记集资建房,我和我老公连续两年登记了,单位说我们没有资格,到单位房改办了解,就是说我们这种情况没有。我就搞不懂,我们名下无房,而且居住面积仅40平米,为什么连登记资格都没有。是不是,这个房子以历史资料查询,本就是属于我老公的呢!但是房子名字是他父亲死后所写。这个问题如何分配清楚呢?这能完全归属为遗产吗?他们家原来单位分给他父亲一套大概70平米的房子。我老公有个姐姐,还有姐夫,我们都是一个单位的,他们结婚单位分的房子也小,她登记有资格要了集资建房。关于房子,名字,我觉得我们家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存在历史问题,所以不能以名字来完全分配。现在我老婆婆也有得了老年痴呆症,这关于房产应该如何法律分配呢?希望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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