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职业劳动关系,未签订合同,工资大于半年拖欠。
更新时间:2015-09-11 10:01:45
问题描述:
于2011年9月起至今,本人与被用人单位一直存在劳动职业关系,但用人单位至今未与本人签订书面正式的职业劳动合同。本人在与用人单位的职业劳动关系过程中,屡次存在工资拖欠的事实发生,于2015年2月16日支付2014年12月工资后,到2015年6月24日方支付2015年1月份工资,直至目前用人单位共计拖欠投诉者8个月的工资。
请问我将如何采取有效合法的手段,争取我自身的权益。依据劳动法,却又没有受到劳动合同有效的保护。还有用人单位涉及那那些具体责任。还望条理的解析,倍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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