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案情如下:我家是农村的,1997年分地时分得耕地9亩,国家颁发的土地承包合同等手续
更新时间:2015-09-07 17:25:5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你好,案情如下:我家是农村的,1997年分地时分得耕地9亩,国家颁发的土地承包合同等手续具全。种了18年了,今年乡上说要修高铁可能占地一部分,3亩左右,国家会给占地赔偿款(听说是80多元一平米),一些听说此事 见财起意的村民联合起来起诉,告的是村委会和和我们家,理由是:原告一(即村委会) 当年未召开村民大会,未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擅自把地分给我们家,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同时要求原告二(即我们家)归还土地及土地收益所得。
就以上情况我查到,1997年时土地承包法和村民组织法尚未颁布,而土地管理法也未违反,请教各位律师,这官司怎么打,胜算多大,如需更具体情况我可以给您打电话沟通。请给予指点,越详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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