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他们以这样的理由开除我,合不合法,像我这种情况交由你们来处理,我会得到的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5-09-03 21:00:39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他们以这样的理由开除我,合不合法,像我这种情况交由你们来处理,我会得到的是什么。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06年3月份开始进公司,到现在快10年的工作,由于近年来公司欠薪严重,一欠就是3个月,4个月的,(去年的提成款欠我8000多块,另欠了3个多月的工资),8月10几号的时候,我想要取些工资出来,领导都没安排,后来我说我着急想要用钱,老板说有钱了给安排,刚好我的客户要交10000元,就打到了我的卡上面,之后我告诉财务说工地有进款了,进了10000元,并给财务了一张我手写的收条,让从欠我的钱里面走。后来公司拿这个当理由,说我私收货款,要开除我。并且不给我任何赔偿。。。。我在这国边工作快10年,保险才给交了4年的,每月的工资才开2200左右,合同上面明明签的是2700,签到2016年6月的。我来的这9年多,从来没给过工资条,带薪年假,或者请病假也要扣工资,如果每月请假三天以上,所有车补话补和保险都要我们自己承担相应的部分,有些比如清明之类的法定节假日,也没有给我们放假。我想知道他为这个理由开除我,合不合理,而且像我这种情况,如果请你们帮忙解决,我会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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