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七年。我是从2008年十月进入的公司,现在不干了,公司是从2014年五月才开始缴纳的社会
更新时间:2015-08-31 21:12:25
问题描述:
在公司工作了七年。我是从2008年十月进入的公司,现在不干了,公司是从2014年五月才开始缴纳的社会保险。一直缴纳到2015年七月。要求公司给与补缴之前的社保,公司说我们以前签订了一份协议是关于放弃保险的。请问在劳动法的诉讼有没有法律效应。是公司自己的方式起草的。还有现在发现公司没有按足月工资缴纳社保。是否能要求公司给与补缴。如果去仲裁,胜算的把握有多大。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我去仲裁咨询。工作人员告诉我说,像现在这种情况不好解决。请问律师该怎么办。希望你给想想办法。可以有那些维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