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超过48小时死亡的赔偿
更新时间:2015-08-28 17:17:27
问题描述:
煤矿劳务工,在岗4年,从井下升井(当天16时左右)洗澡时跌倒,工友扶回宿舍休息。第二天(10时左右)同宿工友下班发现其情况不妙,随送医院,化验检查尿中酮4个+号(医生解释因不能及时就餐体内严重缺糖)、血压偏高,初步诊断为脑梗塞,住院治疗。第4天上午,病人出现昏迷、呼吸心跳停止,送ICU病房急救了四五天。因煤矿认为是非工伤,在前期垫付不足万元费用、家属来到医院后拒不拿线抢救(煤矿认为不是工伤),家属在所凑的三万多元花完后,煤矿不出钱救人、家属想救人又筹措不到钱,医院没钱又不愿抢救!在医生抢救没意义的建议下,家属无奈同意放弃抢救,用救护车把人拉回家一小时后死亡。经了解,煤矿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与工人签有不办医保承诺);煤矿长期不为井下工人送班中餐(发成现金,不符合煤矿行业相关规定),致使井下工人长达8个小时内不能进餐补充能量;未能定期为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等过错行为。
家属多次和煤矿交涉,煤矿始终认为是非工伤,与煤矿无任何关系;向多个管理部门反映均认为抢救超过48小时,不属法律视同工伤的几种形式,无法取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请问:家属真的就一分钱的赔偿都得不到吗???恳求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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