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的一家私人单位工作,我是去年11月中旬进入该公司的,并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实习期至1月中旬。
更新时间:2015-09-16 06:07:29
问题描述:
我在上海的一家私人单位工作,我是去年11月中旬进入该公司的,并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实习期至1月中旬。转正后公司从各方了解到国家有一个实习补助计划,我满足国家的各项要求,但我司不具备条件办理,就请了第三方公司办理,实习补助计划期间劳动手册由劳动局管理,我想问一下原先那份合同是否已作废,如果作废是哪一方解除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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