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驾校的纠纷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更新时间:2015-08-26 22:02:52
问题描述:
关于与驾校的纠纷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我在今年三月到深圳**驾校报名,所有费用加起来是七千多元。
可是,一直到五月底,都没有给我报名成功(车管所未出流水号)。驾校说我的居住证不能通过车管所的审核(非深户学车需提交居住证复印件),至于具体是何种原因不能通过审核,他们也说不清楚。期间,我多次按驾校的要求去派出所和居委会解决居住证的问题(比如刷新、更换新居住证、查询是否有有效期等等),但派出所和居委会在查询后都说不存在驾校所说的问题。
到五月底,我见驾校方还是不能为我报名成功,我便提出解除合同,并正式提交解除合同的申请。并且,我为了以防万一,在解除合同时特别向驾校报名点的工作人员强调不要再为我向车管所报名了,之后第二天我再次打电话给**驾校总部申明我已决定不再此学车,不要再为我向车管所报名了。可过了几天,驾校通知我报名成功了,车管所出流水号了,问我是否要继续合同。我向其表示已决定不在此学车了。
然后,我开始等驾校将学费退还给我。期间多次打**驾校总部的电话查询和催促,得到的答复都是让我继续等待。这样等了差不多三个月,直到上周六(8月22日),才等到了吉顺达驾校的电话,对方说是我主动解除合同,需扣除230元,其中200元是违约金,30元是书本费。
这里存在的争议是:
(1),驾校所发的书我已经退还给驾校报名点了,经向报名点的工作人员查询,是报名点的工作人员没有将书交到总部去,经理论,其也愿意将此费用退还给我。
(2),我并不认为毁约的责任应该由我来承担,我是在对方长期不能为我报名成功的前提下才提出终止合同的。按理说,对方不能为我提供应有的服务,他应该赔偿我才对。而对方坚持是我主动毁约,至于他们不能为我报名成功,是因为车管所不能通过审核,是车管所的责任。
我这里想咨询的是:这个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负?对方扣除毁约金是否合法?
由于与驾校方无法达成合解,且对方态度强硬,因此我决定使用法律手段讨回我应有的权益。
其实,我已经与一位律师当面沟通过这件事,该律师认为责任在驾校一方。
我现在再次在这里咨询,一来是因为该律师的工作地点在布吉,而我住在南山,若有什么事需要当面沟通的话,不是很方便,二来也是希望听听更多的专业意见。
如果这个责任确实应该由我来承担,那咱也不是一个无理取闹的人,我认了。但如果责任不应该是由我承担,那我就要通过法律手段讨回一个公道。若有在南山的律师愿意接我这个案子,请与我联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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