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5-08-25 21:03:4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甲方)和朋友(乙方)于2014年2月合资开了一家小公司(微型企业),各自占股比例为50%,法人为我朋友(乙方)的名字。由于某些原因,我们经协商后于去年八月底我退股,由乙方出资收购我的50%股份(目前还未办理投资人变更),但是由于当时公司并未盈利加上是朋友的关系,我同意股份转让协议上乙方给我的最后付款期限为2015年2月1日,合同履行中违约方将支付守约方20%的违约金,如乙方超期未能付清股份收购款项,将按收购价款的1%每天支付我延期费用。但时至今年8月1日,我的合伙人(乙方)已经将公司协议转手第三方(我未参与),却找各种理由推诿,至今没有支付给我过一分钱,因有政府补贴等原因公司也未过户,到目前公司仍由第三方正常经营。现在如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违约方(乙方)所应支付给我即守约方(甲方)的单就违约金部分,已经超出合同约定的股份收购款项了,也已经超出了乙方向第三方转让的价值。以上为大致情况。
我想请教律师:
1,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违约责任补偿金额是否合理,我的诉求法院能支持的有多少?
2,此股权转让协议守约方追责违约方的时效?
3,我能否继续主张部分(50%)政府对公司的补贴?
4,如果违约方(乙方)仍拒不支付我收购我股权的款项及违约金,我现在是否有权驱离现正经营中的第三方?
5,如最终胜诉,违约方(乙方)无经济能力偿还或者故意耍无赖不履责,我是否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全部收回公司所有100%股份作为对我的补偿?
(补充:第3、第4两个问题协议中没有做相应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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