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不算违约,能不能索赔?
更新时间:2004-04-27 02:15:01
问题描述:
我是浙江富阳的,我在2002年2月18号,与富阳**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一套的意向书,于去年交清首付和办好按竭,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签订意向书的时候本来选择3楼的,但当时售房小姐说一楼是带私家花园的,所以选择了一楼。本来下个月底要交房了,自认为可以拿到满意的新楼,但不料前天售楼小姐打电话说我们那套房子因为道路,花园没位置安排就没有了。但我发现当时签订的合同里没有花园一说,当时与他们交涉时,售楼处说,花园是送的,面积、式样待定,所以没写,当时也根本没想到他们会出尔反尔。而我们那套房子是当时整个小区一楼价格最高的(我们这套下面没有储藏间,而旁边的一楼是有储藏间的,而且带花园,所以没有理由是最贵的),
在他们的宣传画刊和模型上,我们这套房子跟旁边有花园的房子一样画有花园的。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有没有权利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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