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学生,暑假在一家快餐店上了14天的班(签过合同)。由于某些原因离职,我和店经理说过我要辞职她
更新时间:2015-08-19 11:12:06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学生,暑假在一家快餐店上了14天的班(签过合同)。由于某些原因离职,我和店经理说过我要辞职她也同意了,在辞职前我有问过财务会不会扣我工资,财务明确告诉我工作15天之内走的不会扣工资。后来我去店里还工作服也问过经理工资的事情,她只说下个月18号会打过来。可是昨天她只打给我两百多块钱(一个月工资2000)而我打电话去问她,她又说我走的时候她没有同意我就直接走了,这不是明摆着欺负我吗?虽然只有几百块但这也是我辛辛苦苦用自己的双手换来的,我感觉特别难过,为什么自己劳动了那么久却得不到应得的。我想知道我剩下这些钱能得到吗?我到底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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