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所与对方所达成的调解书的效力?
更新时间:2015-08-18 15:40:01
问题描述:
甲乙是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房,购房款并未向房主缴清。离婚后,所购房屋归妻子所有,债权人将甲乙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妻接到诉状未出庭,在此情况下夫独自同意调解,夫同意一月内还款。法庭出具的调解书上只有债权人和丈夫名字。债权人到期后已经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妻子至今未向法庭提出异议。妻子的行为时构成对前夫诉讼行为的默示承认吗?请问这份调解书效力如何?共同诉讼中一人未经共同诉讼人全体同意与对方所达成的调解协议无效么(法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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