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在郑州中牟县刘集镇,被划为了郑州新区,现在要拆迁和村并城。二年前我们在自家宅基地上建了三层楼房
更新时间:2015-08-17 10:00:40
问题描述:
我们家在郑州中牟县刘集镇,被划为了郑州新区,现在要拆迁和村并城。二年前我们在自家宅基地上建了三层楼房,总面积有将近八百平米,但是白沙园区管委会下发文件说每户只能按每口人120平方的面积进行补偿(680元/平方),其余面积只给200元/平方的拆迁补助。我们家有四口人,也就是说只能按正常价补偿480平方米。这样一来我们所得的补偿款还不够成本费(我们建房时对质量要求高,花钱比一般人多些)。想知道他们这样规定有法律依据吗?我们是不是就应该听话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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