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未有预售证,我能否要求对方退回定金
更新时间:2005-12-23 03:17:01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8月份看了板芙镇湖洲豪庭楼盘(6层楼房);交了1万元的定位金并签订了房屋定位协议书。协议上说明1月30日楼房封顶时就交付首期,但现在已经12月份,我预订的那幢房屋才建至3楼;售楼部负责人说1月份未可以封顶;要到明年2月份才可以封顶再安排交首期;而且该幢楼房未有预售证。当时交首期时向售楼部索要五证一书,后来发觉对方给的预售证并不是我所买那幢(33幢)的预售证;现在我对该楼盘是否能准时交楼产生怀疑,对方在我交钱前没有清楚真实说明其未有预售证;况且口头上讲的是交订金但是书面签的是定金;我查阅相关资料发觉定金与订金是有所不同的。现在我要求退定位金。但对方拒绝退款;并说明如果我不按时交付首期则对方拒绝退款。与我同样情况的还有2位同事。我们三家都要求退款。
请问我能否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楼盘未有预售证是否能收取买方的定位金?我们签的定位协议书是否应该视为无效?
需要什么手续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取回我一万元的定位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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