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农村村民危房改建用地审批
更新时间:2015-08-16 10:43:45
问题描述:
我是农村村民,兄弟五户13人,均居住在是父亲80年代初建的房屋。县政府于2006年初,将我们自然村划归县城规划区内,去年经县政府审批同意我们进行危房改建,现在办理用地批准时,国土部门认为我们的集体土地证只有父亲名字,审批用地时只能按一户的标准审批,但是,我们现在的家庭成员已分成五户,如按一户用地审批,根本无法解决居住问题 ,问农村一户一宅用地审批能否按我们现有的家庭成员的户数审批,而不是按土地证只有我父亲 名字 按一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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