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接
更新时间:2015-08-15 20:55:34
问题描述: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接触和终止与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时候,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其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的时候支付。 我是在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签的5年合同,请问我在工作1年或者2年后离职用交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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