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G县xx镇D村部分土地被政府征用,X县包工头钱某为了获取政府拆迁补偿,找到D村村民邓某妻
更新时间:2015-08-14 13:39:51
问题描述:
2007年,G县xx镇D村部分土地被政府征用,X县包工头钱某为了获取政府拆迁补偿,找到D村村民邓某妻子张某,提出在邓某家自留地上建造房屋,并口头协议平分以后的拆迁款, 若最终房屋不拆迁,房屋归并给邓家。文盲张某在利益驱动下,同意了钱某的建议并说服丈夫邓某。邓某拿着自己的宅基地证,办理了建设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手术。
之后建房过程中,邓某全程参与了房屋建造,付出了部分人力,物力,财力。当然大部分的房屋建造费是钱某承担的。
到现在2015年,当时所建房屋仍然没有拆迁,邓某因为要给儿子准备婚房,便找钱某按当初口头协议协商将房屋归并给自己。然而钱某确开出天价70万,邓某无奈再三找人协商,最终钱某答应30万卖房,但是这也远远超出当时建房6-7万的水平。
各位朋友,律师,这样的案子通过法律途径该如何解决,会有什么样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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