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到期,房东要我们承担所有家具等换新的费用合理么?
更新时间:2015-08-23 20:09:4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们是租客,房子2011年11月始租,2015年7月15日到期。房东处有2200元房租押金,退房时,房东检查房子以家具损坏为由,要求我们把所有损坏的东西处理好。包括厕所门(吊轨推拉门,因厕所湿气重,吊轨生锈损坏),厨房门(中间断裂)这两个门在去年坏的,当时就给房东反馈需要维修,房东说厨房门可以不用,厕所门找师傅来看,到一直未来。次卧一个木板床中间断裂,退房后我们找木匠师傅处理了,虽然还有问题但可以使用。现在我们自费把两个门换了全新的共750元,房东要求在押金里扣除他买床的费用480元,还以我们安门拖延时间为由要求扣7天房租500多元,还有各种灯泡空调加氟等费用400多元,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呢?押金在她手里,她列了明细直接说只打余款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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