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写的借条向丙借款金额20万,乙作为担保人,这个20万钱没有
更新时间:2015-08-19 20:37:55
问题描述:
甲写的借条向丙借款金额20万,乙作为担保人,这个20万钱没有结果甲手,钱是乙用的,一直都是乙在向丙支付利息。借条日期是14年10月。15年4月丙不同意一直由乙来支付利息,要甲来支付。所以4月份乙将利息款汇于甲的个人账号,甲直接从ATM机转给丙。5月份乙跑路,找不到人,丙向甲方催款。我请问像这样的情况,乙方和丙方是否构成诈骗,甲方是否可以起诉乙和丙。甲和丙原先不认识也无任何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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