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做笔迹形成时间鉴定
更新时间:2015-08-25 18:23:3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上海知青,1991年在上海*路**买了一间房,当时本人户口还没有回
上海,只能以母亲的名义购买,母亲为此亲笔书写了有关证明情况。2013年**房屋拆迁
,我妹妹说是她买的,法院一审时,根据母亲的证明材料的笔迹鉴定判决房屋归我。妹妹二
审时递交了二份伪证,其中一份有我签名三个字,笔迹鉴定结论是我写的,中院判决房屋归
妹妹。因为伪证提交的笔迹鉴定样本是妹妹提交的,妹夫又是画家,所以临摹我的三个字笔迹
是很容易的。我向市高院要求对伪证作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因为一份伪证签具时间是2001年1
月,另一份伪证签具时间是1992年2月,伪证的形成时间肯定是在一审判决书下来后即2014年
6月以后,所以如果做笔迹形成时间鉴定,材料的真伪立刻真相大白。但高院驳回了我的要求
,认为我没有能够证明伪证是伪造的证据。我又向市检察院监督申请,尽管我有证明伪证的
内容是虚假的充分证据,但因为没有证明伪证是伪造的证明,所以同样驳回我的申请。
我现在咨询的问题就是如何才能对这两份伪造做笔迹形成鉴定?伪证现在对方手里,如果
做鉴定,必须通过司法部门才行。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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