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21997年在央企工作,期间北京市已经要求企业缴纳社保,但央企当时没有执行,1998年才为
更新时间:2015-08-05 15:31:57
问题描述:
我1992-1997年在央企工作,期间北京市已经要求企业缴纳社保,但央企当时没有执行,1998年才为在职人员补缴,我已离职,所以在2010年才发现被央企漏缴5年,与原单位联系,说不给补缴,只赔约3000-4000元,当时补缴5年需要40000多元,我现在能要求他们赔偿5年社保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