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我这里来寻仇,殴打我的顾客,我们阻拦了,后来口角升级,我及时报警,在这过程中顾客将这个寻
更新时间:2015-07-28 10:38:11
问题描述:
有人在我这里来寻仇,殴打我的顾客,我们阻拦了,后来口角升级,我及时报警,在这过程中顾客将这个寻衅滋事的寻仇者杀死了,我协助警方将杀人者抓捕归案。现在凶手已经缉拿,死者也得到了赔偿,如今凶手在坐牢。死者家属以“未经到安全保障义务”将我告上法院,向我继续索要赔偿。
你说这是算什么?我们在他们发生口角的时候及时制止了,并且管理者也受了伤,而且拨打了报警电话,算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吗?死者明显是来寻衅滋事的,并非是来消费的,那他是否是我们安全保障义务的对象,如果被杀死的是我们的顾客该怎么办?我们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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