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22年,近期原单位要求无条件回原部门上班,限期不能到岗的,按旷工违纪辞退并且无任何补偿
更新时间:2015-07-27 13:56:05
问题描述:
和一国有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1990年开始至今),并与1993年开始办理停薪留职(后来改称外出劳务)协议,至今已经有22年。期间本人按规定和企业结算、缴纳各种费用,目的是为了保留各种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2015年最后一次外出劳务协议到期后,原单位要求无条件回单位上班,并要求接到返岗通知15天内不能回原部门上班的,按旷工违纪辞退,并且无任何补偿。这样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能申请N 1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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