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我的哥
更新时间:2015-07-24 17:07:18
问题描述:
尊敬的各位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我的哥哥在2015年5月18日下午17时15分左右,在温岭市石桥头镇沙角村发生交通事故,事由:当时我哥从沙角村公路上骑电瓶车回家(住石桥头中扇村)路上,与石桥头镇变电所(临时工)陈某驾驶的机动车对面相撞,造成我哥左手骨折、右脚髌骨粉碎性骨折、髋骨粉碎性骨折(在住院抢救时诊断的),目前住院已经超过2个多月了。在当发的事故当中,我们全家及其他朋友为了抢救我哥的生命,为了抢救第一时间,送温岭市中医院急救,经CT诊断后,损伤严重,须第一时间送台州市人民医院,当晚我们就将我哥送往台州市人民医院救治。目前生命没有危险,但已经严重损伤。现在的情况是:温岭市交警大队城南中队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我们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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