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施工造成租赁方财产损失建议业主该怎么办办
更新时间:2015-07-25 09:20:00
问题描述:
事情详述:
2012年,本人借贷买了一处商品房小区内房屋。该房自从2002年房屋建造以来,因开发商(已接近破产)设计施工不规范,房屋天花板悬挂有楼上多家业主的给水、排水管道。
2014年7月本人出租给租赁户存放服装(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协议),租赁开始租赁后,管道多次因老化发生小规模漏水,每次漏水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租赁户多次要求本人彻底解决问题(更换管道)。租赁户还与物管公司私下达成口头协议:“由租赁户自愿购买材料,物管派水电工对管道彻底更换。"
2015年3月,由物管派水电工,本人出资购买材料,对管道进行了全部更换,但物管施工后仅仅一个月,2015年4月某日,更换的五个水管接头中二个爆裂,几小时后才被发现,漏水浸泡了租赁户的货物,租赁户自称造成经济损失6万元。目前漏水已由物管再次施工堵住。
本人也曾联系租赁户找物管商谈,但是物管拒绝承担责任,拒绝落实租赁户的损失赔偿。目前,租赁户采取拒交房租的方式,要求本人为他解决损失。
请问 :作为 业主 我下一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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