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5月1号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业主(房产证的
更新时间:2015-07-22 13:25:17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我5月1号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业主(房产证的名字)不在深圳,就有业主的姐姐(据这位姐姐说她才是真的业主,这套房只是挂在妹妹的名下而已)签订了二手房购买合同。5月4日,业主从老家专车来到深圳,并办理的委托书,同时我交齐了10W定金,业主并开具了定金收据给我。当时考虑到要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又在委托之前,5月4日中介又让业主签了一份合同,并说这个合同就是贷款使用,使用后作废,所以当时我们双方都没有拿这份协议。现在房产已经过户完毕,而且银行和公积金也都在7月17日全部房款,业主也收到了全款,达到了收房条件。然而给业主的姐姐打电话收房(该房有业主的姐姐暂住),业主的姐姐非要到8月底才交房。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我现在要尽快收到房产,我也让中介去和她沟通了几天,都没有结果。按合同,收到全款3天内交房,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通过法律诉讼可以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