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李*1月14号就从宜宾火车站出发前往福建上班,16号到厂,17号正式上班,2月5号宜宾有人打架
更新时间:2015-07-20 15:46:15
问题描述:
我老公李*1月14号就从宜宾火车站出发前往福建上班,16号到厂,17号正式上班,2月5号宜宾有人打架,团伙伤人,主使者名叫李*,3,4人被打,不过只有一人受伤,手骨骨折,被打的上派出所备案,,派出所人员调出名为李*的嫌疑人让他们3,4个人认,结果都说是我老公打的,就这样就发了网上通缉令,然后,6月30号福建长乐松下派出所抓了人,抓人的时候没有出示文件,30号下午就送到看守所去了,我拿了厂里上班的指纹打卡记录到宜宾派出所,7月6号宜宾才派人去松下派出所调查之后才释放,关了一个星期没有家属通知单,释放的时候签了释放通知书都不拿给我们,对于这种情况,宜宾派出所真的合法吗,我们又可以怎样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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