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一共有五个孩子,公公死后,婆婆带着四个孩子嫁给王某,除儿子在此上了三年学,另外三个都已上班,她们
更新时间:2015-07-17 10:56:20
问题描述:
公婆一共有五个孩子,公公死后,婆婆带着四个孩子嫁给王某,除儿子在此上了三年学,另外三个都已上班,她们当时的年龄分别是十九·十七·十五,儿子十二,婚前婆婆把公公留下的房子卖了三千元,嫁给王某后用卖房的钱给儿子盖了个半成品的房子。婚后王某除了帮忙干活,自己挣的钱都自己留着,家里的一切花销都是花三个孩子的,儿子三年后因无钱交学费而辍学,十五岁开始上班,挣的钱除了家里的花销,剩下的开始收拾房子,房子的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孩子们成家后,五个孩子都赡养两位老人,两位老人现已结婚三十年,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好,王某于今年六月提出离婚,请问一下,关于赡养问题四个孩子应付得义务,儿子的房子应往外拿钱吗、王某的房子婆婆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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