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辞职问题
更新时间:2015-07-14 10:54:21
问题描述:
我刚考到的四川省成都市事业单位,教师编,目前还没有签聘用合同,我对合同上有个地方有疑问,麻烦解答一下,合同上写了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
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本
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但是在双方约定事项里面又让我们手写:1、在邛服务5年方可办理调动。2、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冲突的地方,以条列为准。
我想知道要是我使用权期内辞职,或者签约后考了公务员辞职算是违约吗?因为档案已经调过去了,如果我不去签约,档案拿的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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