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队于94年村委与我生产队签订租用我队12,26亩<耕作良田>每年由村委按每产量拆合多少钱给我队
更新时间:2015-07-11 19:57:33
问题描述:
请问我队于94年村委与我生产队签订租用我队12,26亩<耕作良田>每年由村委按每产量拆合多少钱给我队作租田补偿·村委于94年与个体老板合股办厂至2002年6用合股结束,97土地改革在没有解除租田合同,也没有征的我们生产队同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把12,26亩由农用耕地转变成集体用地·其中在03年把其中6,38亩由哪个,个体老板转变申请转成国有土地于05年乙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另外6·1亩也在05年转成国有土地,而这6·1亩是村委在出租收钱,请问律师在这长达21年中村委一直没有与我们生产队沟通签字,我们村一无所知村委一直以当初租田合同在支付租金,请问村委这样做合法吗?这件事是哪个个体老板在今年4月翻建厂房改建门面房在知道·现在村委,镇土管局镇信访科多认定他们是合法的,当初租用的多是我们的口粮田,请律师指点,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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