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劳工人员,于2015年4月20日应聘到浦东龙阳广场停车库上班,当时负责人说是
更新时间:2015-07-27 06:23:40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劳工人员,于2015年4月20日应聘到浦东龙阳广场停车库上班,当时负责人说是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找公司负责人签合同,他们说不急,到第二个月也没和我签。我们的领班是个很坏的人,员工都对他敢怒不敢言,谁给他好处就对谁好,我因工作上顶了他一句话就怀恨在心了,之后他开始调动我的岗位,让我⊥夜班,因这个岗位是临时停车位,有时需要收费,我每个班收到了多少钱都老实上交,但有一天却犯了个错误,拿了十块钱买东西吃了,这领班让接班的同事查出来了,我也承认了错,拿了十块钱还了上来,我请求原谅我一次,把岗位重新调过,他们也答应了,过后这领班多次暗示我,要我记住他的这份情,见我没什么表示就说不要我了,让我去签字说身体吃不消干不了这份工作,我没答应,他说不会发六月份工资给我,我恐问您们一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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