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残疾人婚姻的法律
更新时间:2015-07-11 16:37:51
问题描述:
我叫苟**,是一名一级听力残疾人,09年前我老婆有外遇,因为我有儿子,还有她在,感情可以继续培养,日子还可以过,就把她过去伤害我的全忘了!可是没想到2013年她又外遇了,为此我没少跟她吵,问她又不承认,我没办法!2014年她在外地(兴平市)开店做生意,后来,她不想跟我过了,我为了儿子、为了我自己、为了我这个家挽救这份婚姻,一点结果都没有,没办法了!所以我要离婚!她为了儿子,不同意离婚就是不想跟我过了。她两次外遇,一个怀疑她有外遇,我就上法院告她,我向法院提供两份证据,第一份证据是09年、2013年她外遇手机短信,是我早09年和2013年确实从她手机抄下来,她在法庭没说实话,又不承认,说短信是我自己写的,她撒谎、作伪证,我没有证据证明她 撒谎作伪证,还害得我第一份证据成了无效证据。第二份证据是我们大多数时间一直没有在一起,都是手机短信联系,她在短信里面说的清清楚楚不想跟我过,可是她在法庭不承认、说那些是开玩笑、气话。法官说我没有提供感情破裂有效证据。我的官司就这样打输了!她两三次外遇、08年到现在至今我们大多数时间没有在一起、这么多年儿子是我一手带大的、还有这么多年她对满满都是隐瞒、欺骗、谎言、背叛、悔辱,再加上她在法庭撒谎作伪证,我恨她!我不想跟她过了。我对这次判决,我不服!我要上诉!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到哪里找证据?找证据我确实很困难!我该怎么办呀?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我最敬爱的律师,你说,我该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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