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1日进入公司财务,试用期到4月底,13年5月
更新时间:2015-07-08 17:21:34
问题描述:
2013年3月11日进入公司财务,试用期到4月底,13年5月1日开始转正15年6月30日被辞退,已怀孕两个月,7月1日中午办理完账务交接。工作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给缴纳社保。请问现在公司口头将我辞退且我此时已怀孕,我可以争取哪些权益?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薪资待遇及发放
1、公司管吃住及来回路费报销
2、试用期间薪资情况:
底薪1000,出勤一天40,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举例:出勤20天,薪资为1000+40*20=1800元;出勤31天,薪资为1000+40*31=2240元
3、转正后薪资情况:
底薪2000,出勤一天50元,工资算法同上
4、刚开始几个月工资基本能在次月发放,之后账上资金一直不到位,经常两三个月才发放一次,15年5月份发放了3月份工资,4月-6月工资于7月2日按满勤发放
二、公司停薪放假情况:
1、13年11月底通知:13年12月-14年2月期间停薪放假;之后14年2月24日又通知:2月26日让上班(2月份发放薪资1400元)
2、14年12月底通知:15年1月1日开始又停薪放假,本人值班,允诺值班给底薪,至2月7日发放1月薪资时只收到1000,故本人拒绝继续值班,后2月工资未发放。15年3月7日又通知上班
3、6月8日,突然又停薪放假;6月22日通知6月25日去公司上班,到公司才知道,要让整理账目,交接,然后以公司工程停滞不前,员工工资及费用多,公司困难时期将员工辞退(此时本人已怀孕将近2个月)
7月1号中午办理完账目交接,提请公司出具辞退证明,遭到委婉推脱并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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