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5-07-01 15:33:45
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1月2号购买一套商品房,分三次付清。首付款30%由丈夫出资10万,我出21万多;第二次房款29万多,丈夫出20万,余款我出;最后由我贷公积金42.3万元。预售购房合同购买人为我。2008年5月10日,我们登记结婚。2009年5月29日房产交付并于日后办理了房产证。2010年3月5日他要求产证加名,成为共有人。现在我们想离婚,请问惠律师房屋财产如何分割?我的工作比他稳定又是剖腹产,30岁才生的。孩子6周岁,我能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期待惠律师能热情解答,目前我很迷茫,急需要找律师诉讼。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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