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在谈恋爱期间因商议买房,他在我这里共借了十万元,不是一次性借的,分开借的,在2013
更新时间:2015-07-01 15:08:10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和前男友在谈恋爱期间因商议买房,他在我这里共借了十万元,不是一次性借的,分开借的,在2013年6月我手写了一份9万的欠条,由他签字的。还有分手后找他还钱的短信记录和微信记录照片为证,还有证人。我多次找他还钱他都不承认,不还,在此期间还有找不到人的时候,这些是否具备起诉条件?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