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5月31日与中介公司签定二手房购房合同,
更新时间:2015-06-30 19:14:58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于2015年5月31日与中介公司签定二手房购房合同,其中有一项“经纪方协助买方寻找银行贷款,办理银行按揭产生的按揭费用(贷款金额360000的1%)”,由于我是住房公积金贷款,6月19日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交了贷款申请,6月23日做了房屋评估,6月26日在房管局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证还没到手),除了过户费用之外,还于当日支付了3600元的贷款担保费400元的房产证加快费,中介还告知后期还需支付房屋评估费用2000多(具体金额没说)。后来我得知住房公积金中心6月10日发布文件并于当日执行,取消第三方担保,只需提供所购住房做抵押,取消了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实现“零收费”。现在我是否可以理解成我的房屋评估费用2000多可以不支付,另外,我已缴纳的3600元贷款担保费有权利要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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