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赔偿协议
更新时间:2015-09-17 15:54:47
问题描述:
我在店主舅舅家当保姆,店主邀请我到他店里兼职包子店以2500工资结算。我从事搅面工作劳动时搅面机绞伤右手,住院37天店主照顾我15天,22天他没有给生活费 护理是我自己度过的。出院时店主结算医药费。共花费15010元我的新农合报销7758元归他所有。7月3日出院7月4日晚店主以探望理由去看我已是晚上9点过,当时有一个普通朋友和我在一起,他们趁我伤痛病弱的情况下和还在充分信任他们的时候骗我签了一份协议。他们说在我修养期间给我补发6个月工资,我说我又没有上班算了不要发了我坚持不要,他们却坚持一定要给我,并一再说明不是给我这点钱就不管我以后会一直坚持配合治疗到恢复劳动为止,后面产生的费用和后果都要给我负责,并承若如有不适随时打电话,他们自己为此还作保证,僵持了2小时左右,就依了他们, 他们随后拿出纸笔说立个字据说他们支付我15000元我收到15000元钱并附带一份保证书说刚才承若都写在上面的要我放心,让我签个字我说我不能写字你们写嘛你们写也一样,他们说不,不, 你用左手写就写一个名字这是我们对你的负责,我朋友当时还觉得他们可以也没有说什么,我也没在意就在他们指定的地方签了字,他们马上拿出印尼拉着我的手在上面按了10多个手印,立刻收拾起一句不打扰你们休息了一趟就走了,9点过来的走的时候11点过。3个月过去了疼痛未减我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还很和气说要多休息,6个月过去了我看很不理想又给他们打电话,他们带我去康复理疗10次。10个月过去了仍然很糟糕因肌肉坏死医生诊断要做矫正手术,我给他们打电话他们就各种理由推脱甚至不接电话,后来就说早就给你签了协议与我们无关不要来找我们了,我傻了我说什么时候签的协议我怎么不知道,他们说7月4日签的跟你说的清清楚楚你同意了的,你签了字的,一次性赔偿你15000以后的伤残费治疗费一切费用概不负责都了清了,你同意签了字的不要来找我们。 我刚出院时候伤口还未痊愈有出院证说明2至3天持续换药,我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就放弃我所有的合法权益,自从那晚签字拿走后也不留给我一份,问他们要也不给我。我没有办法二次手术是我自己去做的。经司法鉴定工伤8级人身损害9级。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我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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