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5月26日通过朋友介绍带工人到**公司废料场工地砌排水渠,其工程是汇源公司发包给
更新时间:2015-06-25 17:55:03
问题描述:
我于2015年5月26日通过朋友介绍带工人到**公司废料场工地砌排水渠,其工程是汇源公司发包给当地梁某,我和一个朋友带工人去干活。干活的第二天一个工友自己不小心砸石头石屑弄伤了眼睛,我第一时间送他到省人民医院治疗。请问将来在法律上我和朋友应该承担多少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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