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2月9号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在4月2号由于工作原因,造成右腿内外后踝骨折,公司当时
更新时间:2015-07-04 18:36:04
问题描述:
您好,我2014年2月9号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在4月2号由于工作原因,造成右腿内外后踝骨折,公司当时用别人的社保卡用于我的治疗,直到现在也没有给我申报工伤,也未做出任何的赔偿,只是按照受伤之前,发放了我在治疗期间,无法行动时的工资,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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