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年刚满60岁,5月12日下午四点多在一个只有4个人的炼黑油膏厂工作岗位上晕倒死亡,医生给出的
更新时间:2015-06-24 16:52:17
问题描述:
我父亲去年刚满60岁,5月12日下午四点多在一个只有4个人的炼黑油膏厂工作岗位上晕倒死亡,医生给出的死亡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心源性猝死,一个是二氧化硫猝死,因在工作期间会接触硫磺,硫磺在加热过程中会产生二氧化硫,于当天六点左右抢救无效死亡,当时并未对我父亲做尸检.因与对方协商无果后,起诉到法院,温县人民法院按劳务关系判定对方赔偿我们六万多元,我们不服,又上诉至中院,中院判定为存在非法用关关系,但死因不明,维持原判.我父亲从2004年建厂初期就在此上班,至今已工作十来年我们不知道,我父亲这个案件到底属于什么关系,即使不属于非法用工,但也不应该按劳务关系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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