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某菜市场,三人由发生口角到一人蹲监狱
更新时间:2005-12-09 01:09:01
问题描述:
为了您好分辨人物,以下就以甲乙丙来区分吧。当日甲(男)到菜市场买菜,与乙(女,买菜的)发生口角,便声称要掀掉乙的摊位,并作势动手。丙(男)上前劝架,甲二话不说动手打丙,丙还手时不甚将甲打伤。事后菜市场管理人员调停,并听闻甲某有一直系亲戚担任汉兴街派出所的重要干部,就承诺甲由乙丙两方四六分摊赔偿其医疗费用以私下了结此事。事发后没一个月,也就是12月6日,(前天),两便衣将丙带走并强行将其送入监狱。并称要交一万零八百。其中包括监狱入住费和甲的医疗赔偿。12月8日,丙的家人将凑齐的钱送去时,对方的回答却是已将丙送入检察院,素还听闻甲一定要丙在监狱里呆上一年半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丙的家人束手无策。
1.丙触犯了哪一法律?应给予怎样的处罚?
2.乙是否承担责任?
3.派出所是否有权带走丙并强行将其收监?
请各位叔叔阿姨在百忙之中抽空看一下这个,并提一点解决方案,好吗?这是我唯一能为我的父亲和母亲所做的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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