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单方面退出合作,想全额拿回投资款项,我认为不该全额,请问如何处理不伤感情?
更新时间:2015-07-01 16:39:34
问题描述:
您好!我与朋友合作开办培训中心,当时转让费12000,我们分别出资6000元拿下该中心。经营两个月后,合伙人因家事未能参与经营,现要求如数退还6000元,由于经营过程她已经收到学费5840元,用于经营2651,现手头还有3189款项未归于经营账目,因此,我认为不该退回转让金,并且经营亏损我要求她需要承担一部分,因此她表示法院起诉我,其做法,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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